輔導會成立初期係分組辦事,當時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所訂之業務職掌均較簡略。當蔣前主任委員經國先生於民國45年接掌輔導會後,調整本會編制,將一至六組,改組為就業、輔導、檢定、醫務、總務五處,並鑒於就業安置任務之艱鉅,非輔導會本身力量所能全部辦理,於46年1月7日成立「國軍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委員會」,策訂許多訓練計畫方案,並開始自辦訓練和委託訓練工作。同時為達到訓練及安置目標,於同年5月4日成立「國軍退除役官兵介紹就業委員會」。其後輔導會為求工作進行順利及事權的統一,於同年6月14日將兩會合併改組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介紹委員會」。
47年6月30日,為精簡組
織系統,裁撤職業訓練介紹委員會,於輔導會增設「職業訓練介紹處」,49年1月再度調整組織,「職業訓練介紹處」與「就業處」合併,負責掌理策劃農、林、漁、牧、工礦、工程等就業計畫,及職業介紹、職業訓練業務,處以下設有職介科,專責辦理職訓職介工作,51年再將「職介科」與「檢定處」合併為「就業處」。55年11月輔導會將原有就業處,劃分為第二、第三兩處。此次改組除將職介、職訓業務劃歸第三處掌管外,並增設訪察科,負責輔導外介就業人員之訪問安慰、糾紛調處、維護等工作。61年7月1日輔導會業務再作調整,第三處改設就學、職訓、職介三科辦事,將原訪察科事務,依性質分別併入第一處管理科及三處職訓、職介二科掌理,第一處
原承辦之就學業務併入就學科職掌。
102年11月1日配合本會組織改造,第三處更名為「就學就業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就學就業處掌理退除役官兵之就學、就業及職業訓練暨所屬職業訓練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等事項,分就學輔導科、職業訓練科、就業輔導科等三科辦事。因應募兵制實施後就學就業為施政重點,105年6月核定增加資源規劃科一科,延續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