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鑑於青壯退除役官兵就業需求增加,及國內失業問題日趨嚴重,為協助退除役官兵順利就業,於88年5月底完成職訓中心及各縣市榮服處「就業服務工作站」之設置,採專人專職辦理介紹就業服務工作。因應業務需要,97年試辦,98年起正式將「就業促進員」納入就業服務站,協助就業服務工作之推展。
輔導會就業安置區分創業(會內)及介紹(會外)就業二種。創業就業是指輔導會自行創設各類事業機構,以製造工作機會,安置退除役官兵。然隨著時代變遷,除所屬農場外,輔導會大部分事業機構均已移轉民營或結束營運,致會內就業難以推動。介紹就業係指洽請公民營機構提供需求員額,再配合安置單位要求及退除役官兵個人條件,作適才適所的安排,並以轉業特考、專案甄選、計畫培育及個別推介等四個方式辦理,現為輔導會就業安置之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