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生第二胎後,下巴長疔瘡,又沾碰到生水而早早過世。那時媽媽才三歲,小阿姨沒奶吃也沒人帶,就送給人家當養女。阿公是跛腳木匠,在草屯鎮做木工,阿嬤留下的手尾錢和碎金子,阿公拿來買一塊一分二的土地。那塊土地在當時很有價值,後來更建了十二戶透天店面,就在中興新村省政府所在地。阿公在草屯還有兩個小店面,一個店賣木頭建材,一個店做木工及家具修理。 但是阿公也不長命,從小跛腳的他,一輩子勤儉刻苦,四十九歲就在過度操勞中離開。那時媽媽才十二、三歲,到現在媽媽都不知道阿公、阿嬤埋在哪裡。媽媽是查某祖(曾祖母)帶大的,查埔祖(曾
祖父)生三個兒子, 老大也就是我的跛腳阿公,在草屯做生意,老二死在南洋,老三—也就是我的三叔公,接收查埔祖留下的房子及祖產過生活,因此也可以說媽媽是三叔公、三嬸婆帶大的。 二十三歲的媽媽,在台中大雅的美髮廳做頭髮,自己決定嫁給阿兵哥。當時台灣沒有嚴格把關的戶籍資料,爸爸為了想年輕一點、和媽媽不要差太多歲,到部隊單位上把年齡改少了六歲。不料媽媽說本省習俗,差六歲大不順,那時爸爸媽媽已是牽手朋友,嚇得老爸又跑回單位把身分證改回來。事實上,爸爸比媽媽年長十二歲,媽媽真的是嫁給一個「老芋仔」。 媽媽終於鼓起勇氣,把爸爸帶回南投給三叔公及查某祖看,從那天開始家裡不再風平浪靜,接連兩、三年上演
烏煙瘴氣的一大堆吵架。吵得不是嫁給外省人婚姻會不會幸福,而是「那些唐山來的沒帶來任何錢財」、「那些外省仔是貪圖媽媽的家產」。冷戰熱戰共吵了三年,媽媽在無父、無母、無依靠、完全不受到支持之下,受不了刺激,遂蓋章拋棄財產。媽媽永遠記得三叔公的兩句話:「好命的女兒不靠嫁妝,好命的兒子不靠家產」。 奇怪的是三叔公本來口氣很硬,後來又是心軟又是父母心,竟然說嫁出去的女兒草賤命,不能「沒本(本錢)給尪(丈夫)欺侮」,不然草屯的小店面就給媽媽及阿姨留著。因此,媽媽雖得到一點「嫁妝」,但阿嬤手尾錢買的地就這樣過繼給三叔公了。 小時候,聽到媽媽跟朋友講到財產,這時爸爸是不准插嘴的,爸爸如果不小心講出
「可惜、如果」等字眼,代誌(事情)就大條,所有那些三叔公講過罵媽媽的話就都被搬出來,然後再加上「你這個死外省仔,自個兒不賺,肖想天上掉下來」。爸媽年輕力壯的時候,上山下海,到梨山去運高麗菜,到各種工廠打工,還接手工業回家做,總之兩個人都是早晚兩份工,如此刻苦耐勞的把四個子女撫養長大。 這些年父母養的四個子女都成家,但立業的路途,各自走得跌跌撞撞。我們受的教育就是:「好命的女兒不靠嫁妝,好命的兒子不靠家產」,一切靠自己。爸爸走了,弟弟在生存奮鬥的路走得非常艱苦,甚至搞得事業失敗流浪大陸。媽媽看在眼裡心疼不已
,即使幫不了債務清償,也要探到弟弟的消息,起碼讓她知道流浪在大陸的兒子還活著。 爸爸走了好幾年後,媽媽才說道,後悔當初太年輕,受不了激將,其實媽媽是獨生女,繼承阿公阿嬤財產理所當然,要不是當初一氣之下簽字放棄繼承,這些增值的土地不就可以幫助孩子立業嗎?媽媽天天都掛心,時時刻刻都為了兒子在生存上的搏命奮鬥落淚。 自從老爸走後,媽媽的生活有了改變,在因緣俱足下,媽媽親近佛門, 參與共修。她把生命當成蠟燭燒,媽媽曾說:「既然這輩子沒留下財產餘蔭後代,剩下能做的就是為後代祈福積德」。七十多歲的母親開始做資源回收,俗稱垃圾婆婆,去銀行、郵局、補習班打掃、清廢紙,順便裝些礦泉水帶回家用—這部分
還是讓人不擔心的。最讓我牽腸掛肚的是,凌晨四點她還堅持要外出撿厚紙箱,換取一斤紙才幾塊的收益;凌晨兩點也到銀行外排隊領號碼牌,協助有執照的殘障朋友賣刮刮樂,只為了區區三百塊。 媽媽的四個子女已有能力負擔她的生活費,但沒事做的生活方式老媽不能接受。「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堅決用每天回收的兩三百塊供奉寺廟、參佛布施。不僅如此,媽媽每天都要禮佛頌經、實踐一百零八跪的修行。 媽媽為我們點了許多光明燈,好讓我們在跌倒時,還有一盞小燈指引, 自己勇敢爬起來。這樣的生活模式,外人看來僅是因缺錢做資源回收,但她的兒女知道,這是用有限的生命、有限的燭油及無限的意志力,愛兒女的一種方式。 媽媽從小
就被寄養親戚家,知道無父無母的感受。因此她說:「我還活著,能走能動,就是子女的福氣。」將母親晚年的犧牲奉獻比喻為燒蠟燭有另一個層面,或許她自己也不清楚,這是我自己的看法。媽媽每天守在小房子敲敲打打,拆零件、剝銅線,做分類,把自己深埋在一大堆廢棄物品中。這是因為在媽媽的心中,小房子的角落是爸爸閉氣的地方,媽媽繼續點她生命的燭燈,老爸一直就在她身旁。 這幾年媽媽老倒縮,十年縮矮一大截,現在身高僅一米三,兩腿已經彎合不攏,即使長期背痛、腰痛、膝蓋痛,她還是堅持這樣的生活方式,直到蠟燭燒盡。 我是一個無名小作家,爸爸走了,不久媽媽也會燈滅,這幾年與媽媽通了無數電話,我們有約定,也共同期待,
把我們周家七人的生命用文字寫出來,爸爸媽媽沒留下財產,但他們留下一個簡單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