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軍學習英語的機緣,大致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次是民國四十二年,我國開始接收「美援」噴射戰鬥機,空軍第一聯隊在台南空軍基地成立,負責接收並訓練我國飛行員。飛行F八○噴射機,必須地勤方面的車輛支援,因此我與其他三位同袍,奉命由桃園空軍九○六汽車中隊駐地,偕同一輛一噸半的小卡車,一輛中型吉甫車和二輛小型吉甫車,前往支援。 記得那個美軍「飛行訓練小組」,是由名「莫爾漢」的中校領軍,組員有一位少校、兩位上尉。我被莫爾漢中校選中,成了他的專任駕駛。莫爾漢中校興趣廣泛,凡運動、登山、釣魚、照相、打獵等等,沒有不喜歡的。我不但要和他用英語溝通,有時還得做他的翻譯。 但英語這門功課,我雖曾涉獵
,卻只是個洋涇濱;為了應急,不得不買本「英漢大詞典」和「萬用英語手冊」。 學習外語,貴在現學現用,若是發音不準,不但可以重來,而且當面有人重複校正。所以,那段日子雖然啃書啃得暈頭轉向,進步卻神速,不久連翻譯官都不必來了。的確,人與人之間,語言的確非常重要。因為,有一天莫爾漢中校竟然叫我「車夫」,我問他是誰教他的,他說是連絡室小姐,我便去把她說了一頓,因為我有名有姓有階級,她這樣翻譯是不可以的! 後來我從金門服役返臺,調到空軍總部汽車第二隊,其主要任務是支援當時協防臺灣的美軍第十三航空特遣隊;服務對象雖然不固定,但都成天要和美國「GI」(即大兵)為伍,又是現學現賣的好機會。
民國五十一年,我因病退伍,在社會上翻滾了幾年,因緣際會又進了美軍林口基地。這次考驗更嚴了,因為我擔任的是「VEHICLE.DISPATCHER」,即車輛調度員,得接聽電話,填寫派遣單、工作紀錄簿,翻譯「駕駛車禍報告表」等。 總而言之,在那段臺灣經濟尚未起飛,處處人浮於事的歲月裡,我能在駐華美軍單位,獲得一份待遇尚稱不惡的工作,大抵是我鍥而不捨,努力學好英語所換來的。寄語已退或未退伍的同袍弟兄,在日益「國際化」的現代,多學好一門外語,就多掌握了一把成功之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