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為加強服務照顧榮民,並提高投資事業機構對服務榮民核心任務的參與度,於日前訂頒「各投資事業機構會薦首長配合辦理認養榮家活動辦法」,並於三節輪流安排各會薦首長代表輔導會前往榮家訪慰榮民,讓榮民感受到投資事業機構首長對榮民的關心。 輔導會指出,各投資事業機構會薦首長認養榮家方式有二:一是由公司或會薦首長個人名義捐助榮民榮眷基金會,每年捐款金額至少需達各公司會薦首長個人半個月薪資所得;二是衡酌人力、財力,認養位於事業機構附近的榮家,結合榮家、榮民之需要,適時辦理文康、摸彩等活動,讓榮民感受來自各事業機構的愛心與關懷。 輔導會指出,該會投資事業機構熱烈響應認養活動,九十
六年致贈榮家加菜金、慰問金、摸彩活動禮金等共計二十八萬九千餘元,以及DVD手提音響、魚貨、罐頭、自行車等慰問品,充分表達對榮民的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