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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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睹物思情,軍旅生涯盡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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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闢林道

開闢林道

民國48年間榮民在中橫沿線開闢林道、開發森林資源。隨著中部橫貫公路沿線的陸續完工,政府為了有效開發當地的森林資源,並安置國軍退除役官兵與創造其就業的機會,於是在政策上制定了重大的調整,當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台灣橫貫公路森林開發處,隸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並且奉撥經管棲蘭山及大甲溪兩處的林區,安置並輔導國軍退除役官兵,以事業單位形態經營森林,也就是將中橫沿線(含宜蘭至梨山、霧社至大禹嶺兩條支線)兩側各十公里之內,依法予以限制做為安置榮民之用。經由森林開發處的輔導,榮民開始從事林業工作,同時輔導會的榮民安置工作,也從平地依法正式進入到台灣的山林。民國87年森林開發處更名為森林保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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