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許玉江伯伯,民國十六年五月十六日出生於安徽省鳳台縣離縣城80餘里路世代務農的傳統農家,父母育有7位小孩,許伯伯排行第5,家鄉農村常常「天乾後淹、蝗蟲遮天」,生活不易非常貧苦,為了謀更好生活,於民國三十年以十四歲之齡僅受過私塾教育,走8個多小時路程到淮南搭火車,轉蚌埠再到南京投靠在中央林園試驗所工作的親友,生活尚能溫飽;惟抗日軍興,深感國難當前人人有責,遂離開中央林園試驗所轉投在南京的中央訓練團葉思璿上校麾下,擔任傳令兵一職
,嗣隨部隊多次參與數不清的移防與小規模戰鬥,九死一生,很多次都慶幸自己大難不死。
迨民國三十四年戰勝利,不及復原國共內戰又起,隨國軍部隊一路轉進,最後在廣州被共產黨擊潰而成了俘虜,所有俘虜被拘禁在廣州黃花崗附近,但被俘虜的人太多,共軍對於想脫逃的人也未積極阻撓,於是同隊士兵大夥一起脫逃離開,歷經了千辛萬苦輾轉到九龍再到香港,到香港後被當時港英政府連同一般難民收同,物資缺乏環境惡劣,身上衣服幾個月都不得換;期間已撤退至台灣本島的劉安祺將軍,透過管道於民國三十九年間安排將原具有軍籍之俘虜引至台灣。許伯伯搭船到台灣從基隆港上岸後一群原被俘虜者皆搭火車到台中縣豐原,等待整編入部隊,嗣再隨軍調防到金門,期間生活仍然很困苦,當時伙食裡見不到一塊肥豬肉,魚也很少,天天都是青菜
、豆腐,能吃到肉比起現在的燕窩還彌足珍貴。軍中生活窮困,若想要成家也受限,再者「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條例」管制軍人的婚姻,僅准許年滿二十八歲軍官及技術士可以結婚,而一般士兵現役在營期間禁婚,也因為自己條件受限及軍中待遇微薄,故對於婚姻之念就罷休。
民國四十三年移防調回台灣本島,當時台灣整體生活環境有好一點,一個月薪餉一個人尚能自給自足,在本島四處移防遷徙,軍旅生活居無定所充滿不安定感,遂於民國六十六年自桃園龍潭陸軍單位以上士階級申請退伍,退伍後落腳桃園「愛可樂公司」,從事皮箱製造工作,身上攢有一些積蓄尚能自足,惟受限於民間省籍情結仍重,至遲遲未能結婚成家。兩岸開放探親後曾於民國七十八年返大陸老家探親,但父母親卻早已過逝,兄弟之間幾十年的分離,情感淡薄,因此返台後再也未回大陸,復因台無親人,遂於民國九十年入住中彰榮家(前彰化自費安養中心)安養天年,迄今已長住22年餘,平時熱心公益,報紙上如看到需要捐款之受災戶或團體,常常有請工
作人員協助小額捐款之義行;其對榮家工作人員照顧榮民噓寒問暖,時時關心老人家的需求,常常稱道這些晚輩(指工作人員)就是我的親人,榮家就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