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超先生為流亡學生,民國38年隨國軍來台,於基隆碼頭下船後,轉至屏東大武營從軍入伍,訓後分發砲14團本部連上兵,開始軍旅生涯。期間曾於傘兵及裝甲兵單位服務,迄民國68年於戰基處上尉副隊長退伍。退伍後以退伍金及銀行借貸20餘萬元買了現住的房子,其後為了生活及償還貸款,劉老先生曾在工廠當警衛及做皮鞋維生,多年來靠著些微積蓄,一人生活無虞,快樂自在。 民國83年返大陸探親時,經由年輕時學校同窗好友介紹,認識張梅珍女士,結識三個月後,雙方情投意合,遂決定共度餘生,並在大陸結婚宴客。嗣後劉老先生依程序申請張女士來台(現已取得我國身分證)
,二人靠著微薄退俸與積蓄維持生活,亦能和樂融融。 張女士來台初期,礙於法令規定無法工作維持家計;待可以工作時,劉老先生又因腎臟疾病必須經常就醫,致劉妻無法長期固定工作,僅能偶爾打打零工,貼補家用。94年起劉老先生慢慢罹患高血壓、背部惡性腫瘤切除、雙膝更換人工關節、惡性皮膚癌等嚴重病症,需要長期隨侍照顧,劉妻遂連零工也辭掉,專心照顧劉老先生。至98年初,劉老先生又因罹患血小板缺乏症及做脾臟切除手術,前後進出台中榮民總醫院及國軍台中總醫院多次,住院長達46天,此期間門診就醫、住院看護、服藥如廁、擦洗更衣等均由妻子不棄不離,無怨無悔的細心照顧,雖然經濟上不是很富裕,生活也很平淡 ,但彼此
對這段婚姻都非常滿意與珍惜。劉員在台僅有妻子一人,膝下無子嗣,但言詞間,仍能感受到夫婦二人彼此甘之如飴相扶相持,鶼鰈情深,表露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