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洪玉蘭女士與榮民李志雄先生,從民國90年結婚至109年相互扶持照顧19年。新住民洪玉蘭女士與榮民李志雄先生,從民國90年結婚至109年相互扶持照顧19年。
李先生為空軍士官長,72年2月退伍,目前領有退休俸;身體狀況除了有些老人疾病(高血壓、攝護腺肥大、血糖高)外其餘尚屬良好,飲食作息正常無虞,頭腦清晰。與太太洪玉蘭於90年在大陸福建福清市結婚,婚後婚姻美滿,生活幸福快樂。
洪女士國中畢業,在福建家鄉與兄嫂共同自營小吃店。
李先生在12歲時,父母雙亡。從小就失去親情。12歲至14歲之間,為了生存,幫人挑過擔子、賣報紙,也曾罹患痢疾差點離開人世,他人看到這樣可憐的小孩,告知可去蔣夫人辦的保育院去登記,在保育院照顧下能讀書、吃、住。18歲時跟著蔣中正及夫人一起從重慶來台灣,感謝政府的照顧,讓他能在無父無母的情況下,活到現在。也因此鍛鍊健康的身體。
李先生當年胃病疼痛,才發現年紀大時,需要有人來照顧生活,於是在友人的介紹下,前往福建與洪女士媒合結婚,剛結婚時,因有胃下垂非常瘦,三餐不定骨瘦如柴,在太太的精心照顧下,身體逐漸恢復了健康,都是洪女士的照顧。
李先生曾經在榮民總醫院做過心導管手術;在仁愛醫院動過眼瞼及尿道炎手術,如今能行動自如,都歸功於太太洪女士一直以來的細心照料。
洪女士笑說:先生對我的好,我都看在眼裡、放在心裡,當然得全心全意照顧他。只要順著先生就好,順他的意,他自然開朗、樂觀,身體狀態也就更穩定,真希望先生能長長久久的陪伴我。
洪女士嫁來台灣這麼多年,非常感謝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總是給予像家人般的關懷與照顧,在心中早已是真正的台灣人,還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兩人恩愛甜蜜的家庭,獲得臺北市榮民服務處109年「榮民與新住民配偶幸福家庭」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