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的變遷與改建(國防部眷服處供稿)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是政府重要的施政計畫,不僅將土地資源作高度開發利用,並藉此改善都市景觀、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是一個多目標,多效益的良策。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工作,因行政院核定改建計畫時間先後,區分「舊制」與「新制」兩種,國防部為使眷村袍澤早日擁有理想居住環境,眷服同仁莫不殫精竭慮,全力以赴,希望竹籬笆能真正蛻變成符合期待、造福袍澤的美麗家園。 所謂「舊制」,是依國防部69年5月30日頒布的「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採與地方政府合建國宅,以及委託軍眷住宅合作社進行改建的眷村;「新制」則依民國85年2月5日總統明令施行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
條例」,由國防部自行招商或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及縣市政府代辦改建的眷村。 老舊眷村改建進度,在前一階段因為眷改土地取得、工程申照施工困難及改建基金挹注不如預期等主、客觀因素交互影響下,進度曾明顯落後,國防部為加速改建,一方面於93年9月陳報行政院修訂改建計畫,核定改建期程自原計畫94年展延至98年,並且全力推展各改建基地工程進度外,另一方面取得93、94年度227億元融資額度,配合政府整體住宅政策,檢討不適宜開發興建住宅基地,改以輔導眷戶遷購國(眷)宅餘屋或購置民間市場成屋等方式加速改(遷)建,目前雖已有部分成效,但對許多尚待改建遷購,仍引頸企盼,亟待一圓美好家園的眷村袍澤而言,眷村改建期程確實
有待再予精進加強。未來國防部定更廣納建言,經常溝通,全力以赴,克服各項改建窒礙,以期圓滿達成98年改建完成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