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於民國二十七年,山西省榆次人,九歲即來台定居。我的興趣是打籃球,讀復興高中時曾打進國光籃球隊。高三畢業前,考取空軍官校,由於視力不佳,不適合飛行,就改讀政戰學校政治系。四年畢業後分配到台中清泉岡的裝甲兵部隊,後來考上政戰學校新聞研究所。畢業後當過侍從官、連輔導長等職,之後到國防部眷管處服務,協助台北市「成功新村」眷村改建。原先眷戶習慣住平房,不支持改建,經過宣導與協商,住戶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同意後,終於把竹籬笆改建成大廈。而且因為地段好,管委會推動公共造產成效卓著,住戶不但不必交管理費,每月還分得盈利,這是眷村改建史上最早、也最成功的個案。 其後我服務於南投預備第七師、基隆市團管區、
桃園竹圍的警備第四大隊,在第四大隊當輔導長期間,時常抓到走私,以白鳳丸、茅台酒、韓國人蔘等最為常見,印象深刻。 後來我調任警備總部電影隊長兼白雪藝工隊長。電影隊長負責審核影片,我曾經一天看過十部電影。每週到眷村播映電影,即是俗稱的「蚊子電影院」。白雪藝工隊的任務則是勞軍,每年還參加國防部舉辦的藝工競賽,壓力很大。我對演藝工作外行,就用「土法鍊鋼」的方式督促隊員、配合老師教學,像蔡頭老師,現仍很活躍。在團體合作下,亦曾獲國防部金像獎肯定。平時我率領五十多位隊員四處巡迴,除了馬祖的亮島,各地都有我的足跡,常常幾個月無法回家。為了跟桃園的家人聯絡,花費一萬六千元裝電話,當時眷村內有電話的家庭甚少,
那支電話,印證了軍人無法經常回家的景象與苦衷。 在藝工隊服務兩年九個月之後,我先後調任桃園後備司令部首席參謀、台東縣團管區政戰處長。政戰學校研究班第五十二期畢業後,調任東部守備區政二科長,再到台北師管區當政一科長,最後到警備總部擔任政一處副處長,八十年五月以上校榮退。退伍後曾任軍公教福利站經理、主任,到八十八年退休。 退休後,接著擔任桃園「陸光四村」管理委員會第二屆主任委員。其間完成三年一度的建物安檢、消防安檢、向縣府成功爭取以各社區公共基金孳息完成矮牆與E1、E2、C1、C2、D1、D3、D4大門口小路舖設、將陸光街五十、六十巷雙向道改為單行道,爭取「大同托兒所」遷回社區、改善污水處理
廢氣排放工程等。此外,社區內的路燈電費原由住戶分攤,我透過劉茂群議員爭取到兩百萬經費改變通路,路燈電費才改由八德市公所負責;為了安裝路燈電表,曾自購電線桿一支,電力公司後來免費提供另一支較高的電線桿,這一高一低兩支電線桿現在仍併立在A1靠近公園的路邊,是紀念性的產物;社區路燈原是黃色,我請呂淑真女士(八德市議員)向前市長張春松先生爭取到改用水銀燈。社區活動中心管理權歸屬問題,曾延宕兩年,經我與縣府協調,終於核定由社區管委會接管。在我任內,以合法、節約的原則運用經費,一年任期中,共結餘管理費六百六十餘萬元。這是我為社區貢獻的心力,也是我所做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