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會於民國65年間遵照當時任行政院院長蔣經國先生「照顧小榮民」之指示,經協調有關單位支援,先委託省立桃園農工職校利用輔導會桃園職技訓練中心設施辦理「高工實驗班」,招收退(現)役官兵失學失業之子入學就讀,復於67年委託台北商專附設高商補校(69年改委託台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利用輔導會板橋專業人員教育中心設施辦理「高商實驗班」,專收退(現)役官兵失學失業之女入學就讀。在校三年期間,除服裝伙食自理外,其餘一概由輔導會負擔,而課程之安排,為配合就業需要,前二年之課程與一般高工(商)完全相同,最後一年則偏重於實習(務)及專業課程教授,畢業後不但獲得高工(商)之正式學歷,且均具備獨立作業能力,推